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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高新技术企业销售收入首次达规模相关补助政策的通知

2019/8/1 17:25:33 人评论 次浏览

关于落实高新技术企业销售收入首次达规模相关补助政策的通知


政策通知内容如下↓


申报主体

在太原市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申报内容

对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补助。


申报条件

2018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


申报材料

1.太原市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补助申请审核表(见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防伪标识的企业2016年-2018年度销售收入专项审计报告原件、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无违规记录证明复印件;

5.2016年-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申报要求

1.申报企业下载并填写相关表格。申报材料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胶装成册(申报材料复印件首页须加盖公章,装订后加盖骑缝章),一式4份纸质材料(其中一份专项审计报告为原件)和电子版光盘,其中3份(其中一份纸质材料专项审计报告为原件)报送至所在的县(市、区)、综改区、不锈钢园区科技管理部门,1份留存备查。

2.各县(市、区)、综改区、不锈钢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签署推荐意见和签字盖章,填写《太原市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销售收入首次达规模补助企业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并盖章。企业申报材料和汇总表各一式3份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光盘,其中2份(其中一份纸质材料专项审计报告为原件)报送至太原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1份留存备查。

3.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申报时间

2019年7月30日-8月10日


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服务

太原市科技局工业处

联系方式:王吉庆     4225951


材料受理及咨询

太原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联 系 方式:王浩泽     7998893

地  址:太原市创业街42号技术转移大厦一层


组织推荐单位

附件:

1.太原市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补助申请审核表.doc

2.太原市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销售收入首次达规模补助企业推荐汇总表.doc

详细信息请戳具体通知链接:

http://kjj.taiyuan.gov.cn/doc/2019/07/30/89701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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