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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推动科技创业孵化体系提质增效相关补助政策的通知

2019/8/1 14:30:10 人评论 次浏览

关于落实推动科技创业孵化体系提质增效相关补助政策的通知


政策通知内容如下↓


申报主体

在太原市区域内注册、场地在太原市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创业孵化链条建设示范单位、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等各类孵化载体运营单位。


申报内容

1.对新认定的国家“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创业孵化链条建设示范单位给予200万元补助;

2.对新认定(备案)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分别给予其运营单位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补助,其中对新备案的国家级专业化众创空间给予双倍补助;

3.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其运营单位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补助;

4.对新认定的市级科技企业加速器给予其运营单位50万元补助。


申报条件

2018年经国家、省、市科技管理部门新认定或备案的科技创业孵化链条建设示范单位、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


申报材料

1.太原市推动科技创业孵化体系提质增效补助申请审核表(见附件1);

2.科技创业孵化载体运营单位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国家级、省级、市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国家“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创业孵化链条建设示范单位认定(备案)文件复印件;

4.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创业孵化载体认定(备案)原始申报材料。


申报要求

1.申报孵化载体运营单位下载并填写相关表格。申报材料经运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胶装成册(申报材料复印件首页须加盖公章,装订后加盖骑缝章),一式4份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光盘,其中3份报送至所在的县(市、区)、综改区、不锈钢园区科技管理部门,1份留存备查。

2.各县(市、区)、综改区、不锈钢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签署推荐意见和签字盖章,填写《太原市2018年度推动科技创业孵化体系提质增效补助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并盖章。单位申报材料和汇总表各一式3份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光盘,其中2份报送至太原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1份留存备查。

3.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申报时间

2019年7月30日-8月10日


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服务

太原市科技局条财处(孵化链条、孵化器)

联系方式:刘泽     2020989

太原市科技局工业处(众创空间)

联系方式:赵宗强、王吉庆     4225951

太原市科技局农业处(星创天地)

联系方式:牛晋斌     4223592


材料受理及咨询

太原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杨远、王亚平     7998892

地 址:太原市创业街42号技术转移大厦一层


组织推荐单位

附件:

1.太原市推动科技创业孵化体系提质增效补助申请审核表.doc

2.太原市2018年度推动科技创业孵化体系提质增效补助推荐汇总表.doc

详细信息请戳具体通知链接:

http://kjj.taiyuan.gov.cn/doc/2019/07/30/89701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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