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享

继林志颖p图赔偿34.5万后,陈坤被判图片侵权、赔偿、道歉!

2021/1/26 10:20:46 人评论 次浏览

发微博能随便使用图片吗?前有林志颖发微博P图被判赔偿34.5万元!近日又有消息,陈坤在绿洲和微博使用他人拍摄的图片被人告上法庭,且判定侵权!

林志颖一张p图被判赔34.5万

2013年,林志颖为了庆祝微博粉丝数量达到2100万,在微博上发了一张自己光头的照片。

然而不曾想这张照片是朱庆福在1992年拍摄的,1997年,这张照片还获得了第十八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金奖。

2016年,朱庆福在得知林志颖在微博上晒自己作品的ps照,并被大量转发后,认为其行为侵犯了自己的作品修改权、署名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于是起诉了林志颖。

最终,法院判决林志颖赔偿朱庆福34.5万,并在微博首页连续72小时置顶道歉声明。

陈坤被判图片侵权

1月21日,关于陈坤图片侵权一案已经有了结果,陈坤被判图片侵权,需在社交媒体平台上连续48小时置顶刊登道歉声明,并赔偿原作者2590元!

很多人可能会好奇,为什么陈坤会被判图片侵权?

原来,陈坤曾在绿洲上晒出了一张照片并转发至微博,还获得了许多网友的点赞,有不少人以为该照片是陈坤的摄影作品!纷纷夸赞其有天赋。

然而,事情很快反转,该照片竟然不是陈坤的摄影作品!这是一位风景摄影师的摄影作品,名叫《月海如梦》。

该摄影作品作者为:储卫民

陈坤没有经过其授权,就直接在网上放了出来,因此被作品摄影师告上了法庭,提出让二被告刊登道歉声明,索赔经济损失456,980元及合理费用43,020元等诉求!

最终法院判决:

一、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被告陈坤分别在微博账号“陈坤”“绿洲”APP账号“陈坤”首页置顶位置连续48小时登载致歉声明,被告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在微博账号“绿洲”首页置顶位置连续48小时登载致歉声明,致歉内容须经本院审核;

二、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被告陈坤赔偿原告储卫民经济损失80元及维权支出(律师费、存证费)2510元;

三、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被告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储卫民经济损失40元及维权支出(律师费、存证费)2510元;

四、驳回原告储卫民的其他诉讼请求。

比起林志颖被判赔偿34.5万元!陈坤图片侵权一案判赔2000余元,确实不算多,不过也提醒大家图片确实不能随便乱用了!

如今大家日常在社交媒体用网图完完全全是普遍现象!很多人的心理想法就是,先存表情,想发就发,不管网图上的人有没有同意,网图的原作者是谁!

这也跟如今众多创作者很少维权的现状有关!

央视网发布的2020年版权保护大数据,其调查结果显示,超过百分之八十的创作者不知道自己的作品已被侵权!而知道自己被侵权,却放弃维权的就有百分之十!坚持维权的仅仅只有百分之六!

这份调查报告的重点不在于不知道被侵权,而在于知道被侵权却放弃维权。

确实,维权不易,维权不仅涉及很多专业法律问题,还需要时间和精力成本,或许是维权艰难的缘故劝退了许多想要维权的人吧,而正是这种想法间接才助长了侵权这一行为!

两图片侵权案件不仅提醒大家不能随意使用他人版权图片!也提醒著作权人提高依法维权意识,扼制侵犯著作权行为的泛滥。


      知海星技术转移数据服务平台——基于市场建立的技术成果、知识产权数据评价评估体系、标准及科技金融创新服务载体,是山西省本土专业型技术转移服务平台。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或编译文章原文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网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涉及文章版权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本网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网友评论
    暂无评论...

栏目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