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月1日晚播出的《欢乐喜剧人6》中,白凯南成为第一个遭淘汰的十强选手。随后有网友称,白凯南表演的节目《综艺怪咖》的部分内容,与2019年播出的《脱口秀大会2》中张博洋的段子十分雷同。3月1日晚,《脱口秀大会》制作公司笑果文化在微博晒出了两段表演的对比视频,并发文直指白凯南抄袭。
谁是谁非,这一纠纷目前尚无结论,需要注意的是,当前有不少的综艺作品比如相声、脱口秀、喜剧、小品等,都有可能用到一些段子,有些表演甚至可能会融合或者组合好几个段子。
其实,《欢乐喜剧人》选手和脱口秀演员之间的积怨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早在上一季节目时,德云社的张鹤伦和郎鹤炎就被笑果文化传媒的脱口秀演员们揭露过。那一次是张鹤伦的相声里使用了两个与笑果传媒相同的包袱。并且,这两个包袱都是人家笑果文化传媒脱口秀演员王勉先创作出来的。
那么,这些段子原创者的权益又该如何保障呢?
其实,在相声、脱口秀、小品等侵权这一块,法律好像有盲区。如果采用固有的老法律条款的话,显然对受害方相当不利。因为有这么一条:“凡引用一人或多人的作品,所引用的总量不得超过本人创作作品总量的十分之一。”(摘自《图书期刊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如果引用没有超出适当比例,就构不成抄袭。显然白凯南和张鹤伦的“抄袭”比例也只能算是引用、借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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